十三級階梯  

作者:高野和明

譯者:黃鈞浩

出版社:皇冠

出版日期:2004年7月27日

內容簡介

當鐵門被推開時,原本十分寂靜的走廊便傳來一列縱隊的步履聲,死囚多麼害怕那聲響停在自己的房間門口啊!純一知道那種恐懼,因為他曾因過失殺人坐過牢,但何其有幸,他不必承受那種心臟幾乎脹裂的感覺,而能獲得假釋出獄;更好運的是,他還被推薦當刑務官南鄉的助手,調查一樁命案,時限三個月、報酬高達一千萬元!

死囚樹原亮被控殺害其保護人宇津木夫婦,樹原亮逃逸後出車禍喪失記憶,後來又忽然想起自己在爬樓梯!疑雲重重,完全沒有物證人證,可是純一相信這個嫌犯是被冤枉的!他一定要破案,一定要把無辜者從十三級階梯的死刑台上救下來,不只為了一千萬,更為了浴火重生……

以上內容摘自博客來Findbook


這本小說是2001年江戶川亂步賞的得主,當然距今也有一段時間了,很多法律執行面的東西或許在現在的時空背景下已經有所轉變,可是故事的精彩度卻絲毫不受影響。

主角純一因過失殺人服刑並獲假釋出獄,但是作者卻一直暗示著他的過失殺人原因並不單純;純一過去與高中女友的私奔時,似乎發生了什麼令他們都不願再提起的悲劇,這個伏筆一直到接近尾聲才揭曉,跟刑務官南鄉和純一在追查的事件兩線彙集,而且絲毫沒有牽強之感。其實某一些線索在過程中作者也一直放得滿明顯,但因為太想知道接下去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就忽略了,事後想起來才發現作者「暗示很大」。

當然由於主角之一南鄉是刑務官,無可避免也探討到了監獄的制度、死刑的執行這些問題。我個人覺得,如果把這本小說看成「反死刑」的著作來看就大錯特錯了,我認為作者並無此意。雖然南鄉和純一是為了阻止樹原亮的死刑執行,但是他們兩個都屬於對「死刑」比一般人更切身理解的人。生命可貴,他們只是想阻止一個可能為無辜的人枉死,不是反對死刑。

「13級階梯」指的是通往死刑的過程,從判刑到行刑需要經過十三道手續;而死刑執行草案,根據小說所寫,也需要經過十三名官吏的審核,才能執行。小說中對於死刑犯所面對的恐懼、刑務官所面對的自我厭惡、死刑執行的過程、死囚的死狀(書中為絞刑)都有相當詳盡的描寫。其中把死囚帶到現場,準備了一大堆食物要他盡情享用的這一段,我看的時候簡直是要吐了。

此書另一個令我不舒服的地方,是關於純一女友的遭遇,以及她後來的反應。我認為對於死囚死前、死狀的描述,以及被害人死時慘狀的呈現,在本書都是必要的,即使作者寫得極其逼真我也都可以看下去,但是純一女友的反應是我無法理解的,甚至有些認為作者是男性才會那樣寫,這是我所謂的不舒服之處,跟寫實到令人想吐的不舒服又是不同的意義。

殺人償命,自古以來就認為是理所當然,但是如果放任人民自行處以私刑,恐怕會冤冤相報沒完沒了,因此有法律、有審判制度,並且由國家機器來行刑,但是所謂的國家機器,其實還是要有「人」來執行,那些執行的人是否能因為是替國家執行正義,就完全說服自己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,真的就不得而知了。

無論是審判中、或服刑的假釋,經常會以犯人是否露出悔改之意來作評斷標準,但是所謂的悔意,是在法庭上流眼淚對家屬謝罪?是在獄中循規蹈矩?不是法律人的我們也真的不瞭解標準何在。以本書的主角純一為例,他就很明白地說他在出獄時其實心裡並無太大悔意,他覺得那個壞蛋罪有應得,因此南鄉要他去和被害人父親道歉的時候,他雖覺得是應該的,仍然有些不情願。直到純一在調查樹原亮的案件時,看見被害人宇津木的家屬所受到的傷害和無法平復的仇恨,他才逐漸理解無論有什麼情結,奪人性命是多麼可惡的事情,被害人的父母家人真的會恨不得把兇手殺了,他能活著已經是萬幸!

書中也提到,許多反對死刑的人認為,人是會悔改的,死刑等於是毀了一個人改過自新的機會(更何況有冤案的可能)。但諷刺的是,「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」,許多死囚往往在死刑定讞後變了一副面孔,皈依宗教,對自己所做悔恨不已;如果沒有「死」這件事,反而無法達到讓人悔改的這個目的。「殺人償命」的「復仇論」,最後反而達到了「目的論」所要的目的。

「真正在維護死刑制度的,既非國民也不是政府,而是那些殺人兇犯本身!」--南鄉

這本書充滿了一股正氣,尤其是南鄉這個角色。本作據說曾拍成電影,如果再次影像化,我私心希望找竹中直人演這個「雖年紀不小卻喜歡擠眉弄眼」的南鄉刑務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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